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扶风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提取问答
发布时间:2017-08-10 ???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 【字体: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四)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的困难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八)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缴存职工户口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的;

3.缴存职工为本市户口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未再就业的。

二、提取时限和提取金额分别有什么要求?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农村建造、翻新自住住房、职工大修住房,可在购建和大修住房36个月内,申请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二)缴存职工可提取的最高额度不超出以下规定限额: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大于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当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或当期实际支付的房租等实际支付额。

三、离职后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民政部门发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

(二)缴存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个人申请,农业户口簿或非本市户口簿。

(三)缴存职工为本市户口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未就业证明。

四、租房或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租赁自住住房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单身的职工本人出具单身声明,已婚的夫妻双方都要出具无房证明和结婚证;租房合同。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

缴纳物业管理费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的购房合同;物业管理费缴纳凭证。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

五、公积金贷款后还能申请提取吗?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不能再提取公积金,可以签署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委托协议,按月划转偿还贷款,也可以选择还清贷款之后再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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