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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县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09 18:33 ???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陕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长安大学承担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县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长安大学现已编制完成《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县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环评信息向公众公告。

一、项目概况

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县公路工程路线起于宝鸡市扶风县,常兴互通式立交以东3.20km的上宋村与连霍高速公路衔接,向南下穿西宝高铁客运专线、跨渭河,经槐芽镇、营头镇,设6.8km特长隧道穿越秦岭太白山(尽量避开石头河水源保护地),经鹦鸽嘴、沿桃川河上行,经桃川、设8.5km嵩谷堆特长隧道螺旋展线,翻越五里坡,经太白县南山至太白县城西侧,终于与在建凤太高速公路对接处,路线全长约84.27km。主要控制点:宝鸡扶风县上宋乡、眉县槐芽镇、营头镇,太白县鹦鸽嘴镇、桃川镇、秦岭五里坡,太白县城。

项目路线全长约84.27km,全线共设桥梁14144/58m/座),其中特大桥5744/4m/座)、大桥7244/25m/座)、中小桥1156/29m/座)。全线共布设隧道27100/14m/座),其中特长隧道18510/3m/座)、长隧道3540/3m/座)、中隧道3820/5m/座)、短隧道1230/3m/座)。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7处(不含预留关环互通),连接线8.6km/2条(鹦鸽川2.1km,路平沟6.5km),全线共设支线上跨分离式立交2处,通道27道,天桥7座。全线共设收费站5处,服务区3处(分别于红河谷互通、桃川互通及太白东互通合建),避险车道2处。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0.37亿元

项目起点至红河谷互通段按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红河谷互通至终点段按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

项目计划施工期2018年~2021年,施工期48个月(4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

1、生态影响: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将造成带状地表植被的损失,占用耕地会对当地农业产生影响;弃土场、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破坏植被,产生水土流失的影响;对渭河眉县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陕西眉县龙源国家湿地公园、陕西石头河国家湿地公园、陕西青峰峡国家森林公园、陕西渭河湿地和宝鸡石头河湿地等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的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营运期汽车尾气等对空气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施工场地废水排放对沿线水环境和陕西省石头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营运期公路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弃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通过加强管理、临时占地恢复、实施防护绿化工程等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环境减缓措施降低对渭河眉县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陕西眉县龙源国家湿地公园、陕西石头河国家湿地公园、陕西青峰峡国家森林公园、陕西渭河湿地和宝鸡石头河湿地等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的不利影响。

2、环境空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取洒水、运输散料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减轻对空气环境影响。

3、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严禁直接排放,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陕西省石头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4、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时降噪及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用隔声窗、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弃渣、建筑垃圾尽可能处理后回用,剩余垃圾运至弃渣场或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粪便采用旱厕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局部路段通过陕西省石头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渭河眉县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陕西眉县龙源国家湿地公园、陕西石头河国家湿地公园、陕西青峰峡国家森林公园、陕西渭河湿地和陕西石头河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对敏感区环境等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这些环境敏感区的程序文件正在办理中,获得主管部门同意通过并认真落实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后,其影响可以降低到可接受范围。虽然其建设也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沿线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说该工程建设是基本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索取补充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存放于陕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并在《三秦都市报》进行公示,公众若需要了解更多有关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或补充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对该公路的选线、走向的态度;

3.公路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

4.公路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

5.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意见或者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

联系电话:029-88869907

联系人:杨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436信箱 

电话:029-82334853

联系人:张工

邮编:710064

 

附件: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县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陕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108

        附件:陕西省眉县至太白县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rar         

[网络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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