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计生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爱心助学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14-08-05 ???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 【字体:

   

事项名称:贫困计生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爱心助学申领指南

政策依据: 宝鸡市“生育关怀—爱心助学行动”实施办法(每年度下发具体办法)
享受对象:

①符合《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关于做好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救助条件,并经审批列入市教育局、财政局救助对象中的城乡领证独生子女户、农村采取长效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考生。

②家庭情况特别困难但未纳入政府入学救助、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三年以上的镇计生办和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村专干和计生中心户长家庭考生。

③其他特别困难的计生家庭考生。 
享受标准:

①符合第一类条件的所有对象,在政府每生 5000元救助的基础上,从宝鸡市“生育关怀公益金”中再给予 1000元救助。

②符合第二、三类条件的对象,每县原则上不超过 2名,每个对象从宝鸡市“生育关怀公益金”中给予 2000元的救助。
办理程序:

①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村、社区审查后报镇计生办审核。

②镇计生办对符合条件的爱心助学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区计生协会。

③县区计生协会审定并公示后将相关资料报市计生协会。

④市计生协会确认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委托县区计生局、计生协会将爱心助学金发放给扶助对象。
提交材料:

本人申请表,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困难状况证明材料(附低保证复印件)。
受理机构:县卫计局   

办理地点:县城新区南一路县计生服务站五楼计生协会 

办理时限:每年高考结束至 8月中旬

咨询电话:0917—5216383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00-18:00   7月、8月8:00-12:00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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