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
发布时间:2014-04-05 ???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 【字体:

事项名称: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  

法定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2
、《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 
 3
、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宝鸡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 
 1、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交回转正定级表及个人工作总结; 
 3、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政策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材料盖章归档。

前置条件
  档案在我中心存放满一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并在期满后一年内办结。
申报材料 
  ① 档案托管卡或档案托管合同。 
  ②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需有单位盖章)、个人工作总结。
备注事项
  1、毕业一年后,并且档案在我中心托管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办理转正定级,申请期限为期满后6个月之内,逾期不予办理。 
  2、往届生或档案调入人员,毕业第一年档案在哪里托管,在那里办理转正定级。 
  3、毕业后第一年内未就业,并且档案在我中心托管,无见习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工作表现鉴定(转正定级表上盖章),即可办理转正定级。
  4、第一年见习期内有几个单位的,几个工作单位需分别作出工作表现鉴定,转正定级表上由工作时间最长的单位盖章。

办理地点: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六楼

受理单位:县人社局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09175214337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00-18:00;7月、8月8:00-12:00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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