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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0天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XXGK-2018-00277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召公镇 发文字号: 扶召政字〔2018〕135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8-05-24 11:29
发文机关: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等问题,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0天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建发201848号)的文件精神,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100天的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抓紧实施。

一、行动对象

以村为单位实施。

二、 行动内容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一是清理集镇生活垃圾。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沉淀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二是清理村庄生活垃圾。三是清理其它生活垃圾。会同有关单位彻底治理厂矿周边、公路沿线、湖塘周围等其他薄弱地段的生活垃圾。

(二)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以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为目标,各村主动协调有关站所对管辖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农村生产废弃物堆放点的整治。

(三)加大定期清理各垃圾填埋点、固定垃圾转运箱的垃圾。各村要不定期对垃圾填埋点的垃圾进行掩埋清理,保持做到不外漏,不外堆;对固定垃圾箱内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三、行动时间                            

4月1日至7月10日,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对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100天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农村生活垃圾指示精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村小组,5月30日前,各村将行动开展情况上报镇党政办公室。

(二)迎接国家验收。根据省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国家将对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省市县将提前抽查整治情况,各村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结合开展创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增强广大群众保护人居环境的责任感。同时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良好氛围。

 

 

 

20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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