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356884.com办公室关于印发扶风县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XGK-2018-0031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356884.com 发文字号: 扶政办发〔2018〕58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发布日期: 2018-06-11 20:38
发文机关: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有效性: [有效]

扶政办发〔201858

 

 

 

356884.com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风县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扶风县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18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56884.com办公室

201864

扶风县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指示精神,加快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56号)精神,结合我县道路客运发展实际,特制定扶风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有班线客运经营企业3户,县境内班线客运车辆79辆,客运线路29条,平均日发班次300班以上,日运送旅客1.8万人次以上。公交客运企业3户,公交版空调公交车49辆,运行线路9条。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县通村客运通达率已达到95%,基本满足了我县农村人民群众的出行,但随着城镇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客流量逐年减少,加之油气价格上涨,导致通村客运成本增加,效益下滑,通村客运车辆运营困难。同时由于通行条件的不同、扶持政策的差异,导致城乡客运发展不平衡,制约城乡客运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能均衡发展,影响广大群众幸福指数的提升。

城乡公交客运是联系城乡、服务群众出行的重要纽带,是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道路客运资源共享、政策协调、衔接顺畅、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服务,是贯彻中央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战略、落实中央农村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式、提升通村客运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行业比较优势的迫切需要,对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城乡群众出行为目标,以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式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农村公交城市化,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努力为城乡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环境,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综合竞争力和服务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合理布局,城乡协调。以满足城乡群众出行需求

为出发点,以结构合理、网络优化为着力点,逐步消除城乡客运差距,加强城乡客运有序衔接,逐步建立衔接城区、畅通镇街、覆盖乡村的城区、镇(街)、乡村三级城乡公交网络格局。

2.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确立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将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服务一并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并加大财政、税务、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

3.坚持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对城乡客运企业、线路、场站等资源进行功能整合和系统布局,提高集约化、组织化水平,实现客运线路网络化、经营主体公司化、运营方式公交化、服务标准规范化、票价优惠均等化。

四、目标任务

    围绕我县“一地三县”发展规划和战略,按照“五定四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车型、统一调度、统一服务要求、统一管理)”的标准,科学编制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统筹建设城乡道路客运服务设施,确定运营线路,理顺城乡公交一体化经营体制,实现全县核心人流密集区域公交全覆盖,推动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完成县内主要镇(街)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逐步形成完善的城乡公交网络。

1. 城乡公交客运服务网络更加优化。调整优化城乡客运

线网结构,实现城乡客运服务网络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县城到主要镇(街)公交化运行。

2.城乡公交客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乡客运站场布局更加优化,基础设施日臻完善。2018年,县城地区标准化候车亭及站牌达到80%2020年全县各镇(街)均建成等级客运站或调度站、候车厅。

3.城乡公交客运服务质量更加优质。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升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完善站场智能调度。到2020年车辆调度指挥智能化系统初步建成,城乡群众出行更加快捷,城乡客运服务质量大幅提升。

五、方法步骤

1.实施范围:在营的县内班线客运线路。

2.实施期限:2016年至2020年。

3.补助补贴办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公交客运运营补贴由县财政负担,年内对县城新老区1路、2路,扶风至法门、扶风至绛帐(工业园区)、县城新区至黄堆五条公交线路运营实施财政补贴,其他线路视财力状况逐步实施。对公交客运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资金可通过争取省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项目和县财政补助解决。

六、主要措施

(一)科学编制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

由县交通运输、发改、住建等部门统筹协调,制定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并纳入城镇规划统筹实施。规划编制要立足整合城乡客运资源,优化客运网络衔接,科学合理布局城乡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农村客运网络,改进客运组织模式,有序推进城乡公交化改造;合理规划城镇(街)公交基础设施网格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布局,加快建设标准适宜的城乡公交客运站点(候车厅、站牌);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将公交客运站点与农村公路同规划、同设计、同建设、同管养;充分利用城乡道路客运基础设施,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城乡公交网络有效衔接和融合。

(二) 加强城乡道路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乡客运站场布局,推进城区公共交通枢纽和站场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与西法城际铁路相互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和站场设施。对现有城乡客运招呼站进行提升改造,在城乡公路、干线公路沿线规划建设港湾式停靠站、沿途招呼站,并配套完善候车亭、站牌等设施。完善现有道路客运站场、城市公交等配套设施,充分发挥农村客运站场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建立建管养长效机制。城乡公交站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从资金、用地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扶持。探索建立城乡客运基础设施建管养的长效机制,提高城乡客运综合服务水平。

(三)加快完善城乡公交保障网络

1.完善城乡客运网络。加快优化城市公交和通村客运线路布局,积极推进通村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增加班次密度、推行标准化服务,全面提升城乡道路客运服务品质。

2.构建大公交网络。建立与县城地区联系便捷、快速的公交系统,鼓励公交线网向镇、村以及客流集散点延伸,提高城市公交线网覆盖面,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交通服务。

(四)推动城乡道路客运转型升级

1.统筹客运经营结构调整。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经营期限到期终止,全面推进“公车公营”的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模式。

2.推进城乡公交智能化建设。发挥科技手段在安全监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建设完善车辆智能调度指挥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城市道路客运信息服务查询系统、城市公交动态监控系统、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客运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系统、四级以上客运站场实时监控系统、公交车辆车载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城乡客运IC卡刷卡系统、出租汽车电招系统等10个智能化系统,不断提升城乡客运智能化水平。

3.构建绿色低碳的客运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引导力度,在城乡公交客运行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进一步提高城乡公交车辆的节能环保水平,逐步淘汰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建立完善节能降耗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运输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节能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全面节能管理。

(五)进一步加大城乡客运扶持力度

1.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财政扶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城乡公交运输的各项补贴、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对城乡公交在站场建设、车辆更新、技术改造、公交化改造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和资金扶持。对城乡公交运营车辆实行国家燃油、保险补贴政策,购置新车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车辆购置税等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按照“多补多降,少补少降”的原则,由县财政对公交线路运营车辆实施票价降价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

2.加大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县国土资源、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对纳入城乡规划的客运枢纽、客运站、停车场、首末站等基础设施优先保障用地,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税务部门对城乡公交企业的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按照税法规定落实减免或“先征后返”政策。

3.建立规范的城乡客运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补贴制度。县物价部门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价格形成机制,对城乡客运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审核评估,确定公交车运营成本要素,核定企业合理运营成本和票价。县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补贴评估检查机制,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定期对城乡公交运营补贴进行核查拨付,现阶段对公交化运行的城乡公交客运暂不实施特定人群的票价优惠政策,待条件成熟后,对城乡公交客运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学生等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

(六)切实加强城乡公交服务与安全管理

1.加强城乡公交规范化管理。制定和完善城乡公交服务规范和标准,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城乡公交服务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定期组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强城乡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做为各项资金补贴的依据,督促企业规范管理。

2.严格落实城乡公交安全责任。城乡公交客运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和长效机制建设。

3.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县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强化城乡公交客运安全监管。县公安部门要加强路查路检工作,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围绕落实“三关一监督”(客运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汽车站安全监督)职责,切实加强汽车站(场)源头管控和城乡公交客运安全监督。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财政、公安、住建、国土资源、信访、民政、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风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进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2. 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完善城乡公交客运财政保障机制,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构建公共交通财政保障、税收减免支持体系,并探索因地制宜的税费、用地等优惠政策。

3. 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让城乡居民更大限度享受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成果。

4. 强化市场监管。县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城乡公交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监管,处置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为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提供畅通有序的环境。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公交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客运市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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