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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镇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XGK-2017-006198 主题分类: 无
发布机构: 杏林镇 发文字号: 无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07日 发布日期: 2017-12-07
发文机关: 杏林镇 浏览次数: 次

扶杏党发〔2017〕166号

 

 

中共杏林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镇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

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县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扶组发〔2017〕9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杏林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全镇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方案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在全镇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镇党委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宣讲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线,讲清楚十九大的鲜明主题;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讲清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深远影响;讲清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讲清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二、宣讲安排

参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做法,组建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具体安排见附件1),宣讲团成员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精心准备,深入研讨,集中备课,12月6日至8日赴各村支部开展集中开展至少1次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支部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好镇党委宣讲团的宣讲工作。

(二)精心备课。镇宣讲团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严格按照中宣部印发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提纲》认真备课,充分做好宣讲准备工作。   

(三)信息报送。各村支部在宣讲活动中,要及时掌握党员群众对宣讲工作的反映,于2017年12月8日前将宣讲照片等资料报镇党建办。

附件:1.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名单

      2.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赴各村集中宣讲安排表



附件1

 

杏林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名单

 

李  彦  陈海刚  卢  蓝  赵晓博

王建斌  王增强  醋军岐  刘军伟

梁红玲  杨亚军  葛海强  李英杰

 

 

附件2
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赴各村集中宣讲安排表
姓  名 职  务 宣讲地点 联络员和联系电话
李  彦 党委书记 浪店村党支部 冉斯敏   18391788304
陈海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东坡村党支部 夏峰卜   18240879710
卢  蓝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西坡村党支部 吴小娟   15229773941
赵晓博 党委副书记 廿里铺村党支部 石树青   18392707209
杨家沟村党支部 崔  星   15291728970
王建斌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家村党支部 王晓鹏   15229879417
王增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杏林村党支部 罗  敏   15891213155
涝池岸村党支部 齐鹏飞   15129173780
醋军岐 副镇长 三官庙村党支部 李晓峰   18992728066
刘军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菊花村党支部 刘恩宽   13571798642
召宅村党支部 崔  进   15229875466
梁红玲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良峪村党支部 高建甫   13992764457
杨亚军 副镇长 汤房村党支部 张文哲   15191720622
漳召村党支部 田  力   13991707843
葛海强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长命寺村党支部 田  航   15829405874
李英杰 综治维稳中心主任 马席村党支部   何海霞   1582949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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